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预赛、复赛、分区选拔赛:2007年9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市举行。
(二)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定待。
四、参赛单位
(一)预赛、复赛、分区决赛:学校、少年宫(家)、科技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社会团体。
(二)全国总决赛:开展活动、组织分区赛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市活动重点单位,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各级会员单位。
五、竞赛项目
1.四驱车拼装竞速赛
2.F1空气动力桨电动赛车竞速赛
3.P级遥控电动房车(1/18散装版)点球大赛
4.迷你遥控车趣味三对三足球赛
5.迷你遥控车趣味抢旗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阶段划分:分为分区预赛、复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分区预赛、复赛、决赛的组织实施办法由省级主办单位(含重点市)制定。
1. 预赛/复赛:2-8月在基层进行。由地市级比赛的主办者负责组织,课外活动场所、社会团体等经主办单位批准均可组织比赛,优胜者进入复赛,名额由各地自定。每阶段获省级决赛资格的名额由各地自定。
2. 分区决赛(省级):9-10月举行。 由省级主办单位负责分区决赛的组织实施。其实施方案应于省级比赛赛前20天报全国竞赛办公室备案。
3. 全国总决赛:由各赛区组队参加。各单位参赛名额由组委会确定并于全国总决赛前一个月下发通知。
(二)比赛分组:设小学组、中学组、女子组和公开组。
(三)竞赛规则:采用《车辆模型竞赛规则》。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总决赛的筹备。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和经批准的重点市体委应会同当地教委、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或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动、指导当地的竞赛活动。
(三)裁判和仲裁:预赛、复赛和分区决赛裁判员由各级主办单位选聘,分区决赛仲裁委员由当地体委指定。全国总决赛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聘请,仲裁委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
八、报名办法
(一)参赛者凭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到当地竞赛组织单位报名(比赛专用套材盒内均附报名表)。
(二)参赛者须准确填写姓名、出生年月、联络地址。组织单位受理报名后,发给参赛证,作为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凭证,不得转让。报名表和参赛证副联由各地承办单位建档保存。
(三)各地派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代表队,须经各地主办单位同意,并在正式报名单上盖章。
(四)总决赛初步报名日期待定;正式报名截止日期待定,报名表须按栏目准确填写,采用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至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航空车辆模型运动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电话:010-67050562,传真:010-67050565,邮箱:f2bchina@263.net,有关文件表格请浏览航管中心网站:www.carms.org.cn
(五)总决赛报名表必须按规定格式、项目打字填报。总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待定。正式报名截止后,变更报名(受理至总决赛开幕前5天),需重新办理报名手续,每人报名费200元。其它各级比赛的报名时间由各地自定。
九、其他
(一)有关比赛器材之品牌型号由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指定,标准型号请联系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或及时浏览航管中心网站。
(二)有关总决赛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另行发布竞赛公报,竞赛公报只发给预报名的单位。